行贿犯罪的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发布日期:[08-05-31 10:53:39] 点击次数:[]

  (二)心理因素

  1、行贿犯罪的社会心里背景——国民心态的异化倾向

  心理学家的研究指出,任何行为的产生都有其心理原因,而任何一种心理的产生又是对客观现实的反应。改革开放使中国进入全方位多层次发生剧变的转型社会,显然中国人的国民心态也发生了许多重要的全新的变化,比如说,中国人变的思想更解放了,更主动、更富有竞争性了,更勇于创造了,更多的参与社会活动了等等,这些变化对未来的社会必将产生深远的积极的影响。不过,在国民心态的变化中,还存在另一方面,由于几千年封建传统的影响,由于解放以后长期存在的某些程度的关闭锁国所形成的落后心态,由于转型时期的社会所呈现的“无秩序状态”等等,这又使国民的发展呈现不少忧虑的倾向,而且从它已经产生的潜在的负面影响来看,可以说是一种不亚于“社会生态危机”的“社会心态危机”。

  (1)国民心态中的“物欲化倾向”

  物欲化倾向,使人们过于迷恋对物的占有和对物的享受,物的崇拜,根本无视自己的精神需要,精神发展,现在所说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根本就是人们对社会物欲化倾向的一种“哲学抽象”,这种倾向已经对社会的发展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影响,物欲化倾向过于强调享乐和占有,他必然使得人变得越来越恪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信条。

  (2)国民心态中“粗俗化倾向”

  如今,在相当多的“小环境”中,人们所认同、所喜欢、所欣赏、所流行的不是高雅,而是粗俗、庸俗、媚俗、恶俗,其中,贯穿的是赤裸裸的人与肉欲,放荡和寻求刺激,在这种粗俗化倾向中,有些人被逼得入乡随俗,“不入流”什么事情都办不成,处处碰壁。

  2、行贿犯罪的主体根源——自我心里失控

  社会心理背景及外界客观条件对于犯罪的产生起到一定的诱发作用,国民心态的异化倾向,个人心理的失衡,又加剧了人们内心矛盾与冲突,使得不少人在冲突与矛盾前放弃了作人的原则,而趋向一种本能的行为。

  行贿犯罪分子往往具有不合理的、超常的需要,这就是其进行犯罪的基本动力。人由于想要的满足或不满足就会产生肯定的积极的心里状态或否定的消极的心理状态,并最终外化为一定的行为活动。超长的、恶性的膨胀的需要会外化为各种各样的犯罪活动,行贿犯罪的产生就是这种个人需要脱离现实,恶性膨胀的产物。他们的需要无法通过正常渠道得到满足时,他们就会铤而走险,走上犯罪道路。

  沦为行贿犯罪的分子往往具有扭曲的价值观。价值观念是人们长期社会的心理积淀,具有相对稳定性,并影响与制约着人们的行为方式。社会变迁所带来的社会转型意味着原有的价值准则开始失去其合理性,由此导致新旧价值观念的冲突而形成错误的被扭曲的观念。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必然伴随着整个社会旧的价值观念的崩溃,而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价值准则及观念,如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人们面临的是不断变化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经济特区、证券、股票、“三资”企业、私人企业等,在分配制度上,打破了原来的格局,形成了纷繁复杂、差别悬殊的新模式,拜物主义、金钱之上的观念渐渐萌生。一些人已经把追逐私利看成是满足某种物质生活及精神生活的手段,作为现代文明的标志去追求。他们常常把资产阶级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人的本性就是自私”等谬论举为经典、奉为信条。在这样的世界观、道德观、人生观的影响下,他们的法纪观念往往是不健全的,并且认为通过自己的“关系网”、“保护层”等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三)环境因素

  作为客观存在的社会现象之一的人性,同其它事物一样,也有其产生、发展、变化的一般规律,人性的状况也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因而人性状况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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