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 领跑者的秘诀
发布日期:[08-05-09 17:43:00] 点击次数:[]

检察长林国栋

近两年来,莆田市荔城区检察院各项工作呈现出健康、协调、全面发展的良好局面。先后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人民满意的检察院”,全省“先进检察院”,“计划财务装备管理工作先进单位”,文明接待室创建工作在8年保持省级先进的基础上已上报高检院拟评为“全国文明接待室”。同时,还被评为全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区“综合治理先进单位”、“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示范点。另有近20名干警分别受到省、市、区的表彰奖励。

 

抓班子带队伍。该院党组在各项工作中敢于叫响“向我看齐”的口号,注重以自己的表率作用做出榜样,以自己的人格力量凝聚人心。

 

抓业绩树形象。近两年来,“严打”整治斗争、查办职务犯罪、诉讼监督、基层院规范化建设、党的建设与机关效能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接待室”创建、档案管理、检察宣传与检察信息等10多项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县(区)院前列。

 

抓改革促发展。积极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认真研究探索人民监督员行使监督权的有效方式,支持人民监督员大胆履行职责;整合侦查资源,适时加入市院侦查指挥中心,强化对查办大要案的组织指挥和协调配合;认真探索建立检务督察机制,加强对自身执法活动的内部监督;健全防止和纠正超期羁押的长效机制,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完善律师在检察环节依法履职的工作机制,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改革审查逮捕方式和公诉方式,增强了在检察环节的打击力度;继续推行主诉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初步建立起权责统一、谁办案谁负责的办案工作新机制;认真落实控告申诉案件首办责任制,明确首次接待、办理、答复、反馈、督查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人。

 

抓管理求规范。根据机构改革和人员调整情况,继续完善量化考核评比办法,进一步探索既有利于管理,又能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积极性的管理机制;建立了从受理举报、立案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到办理申诉各个环节的工作程序和办案规则,形成多层次、多环节、以自我防错纠错为目标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强化案件管理,规范办案程序,有效防止和克服徇私舞弊、执法不公、以案谋私等违法现象的发生;认真执行赃款赃物管理规定,实行专人保管,确保账物相符;全面推行检务公开、公布检察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向发案单位发放廉政监督卡、实行案后回访以及动员家属协助把关等,主动接受各界监督,接受其他司法部门的制约,全院实现了用制度管案、管人、管事和管物。

定期召开院务会、总结工作

进行禁毒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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