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12.4万余元的死亡赔偿金、赡养抚养费,至今一个多月过去了,死者黄金玉的丈夫吴梨阳仍感念着福建莆田市涵江区检察院的检察官。9月7日,他委托律师要给检察官送锦旗,被检察官谢绝了,但他坚持认为,正是缘于检察院对一个“无名氏”生命权的关注,自己的妻子才没有被白白撞死。
今年1月20日晚21时,黄金玉在涵江区江口路段被一辆客车撞死。当时她身上没有任何身份证明,有关部门在媒体发布寻尸公告,仍无人认领。黄金玉因此被认定是一个无名氏。交通事故的责任方司机王浩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进入司法程序。今年4月14日,案件移送到涵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提起刑事诉讼时,检察官建议当地民政部门为无名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维护无名氏亲属的合法权益。涵江区民政局采纳了检察建议,于5月10日向法院递交了刑事附带民事起诉书,要求王浩及莆田市兴安运输联运公司荔城分公司(下称荔城分公司)赔偿因无名氏死亡造成的损失28万余元,检察院也向法院送达了支持起诉意见书。
就在法院准备开庭前,无名氏家属出现了。7月初,一个自称吴梨阳的男子来到涵江区检察院民行科,他说自己是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北大村大沟自然村人,家有儿子和女儿,妻子名叫黄金玉,今年初离家外出,至今去向不明,他看到媒体公告后,认为无名氏就是自己的妻子,要求办理认领手续。为了确认吴梨阳与无名氏的关系,有关部门做了“DNA鉴定”,认定无名氏与吴梨阳女儿存在母女关系。后据涵江区检察院民行科长陈桓介绍,在对无名氏尸体解剖时专门留下一块肋骨,就是考虑到将来无名氏家属可能出现时,用作亲子鉴定,防止死亡赔偿金等被人冒领。
无名氏的血亲、姻亲关系得到确认后,涵江区民政局撤回了诉讼,该区检察院也撤回支持起诉意见书。7月中旬,死者丈夫、子女及父母以被害人亲属身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7月23日,经法院调解,被告人及荔城分公司赔偿被害人亲属经济损失12.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