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公主岭市公安局越权罚款 局长被处分
发布日期:[08-06-06 10:12:54] 点击次数:[]

  新华网吉林频道6月1日电(记者周立权)吉林省日前通报了公主岭市公安局越权罚款案件,公主岭市公安局将行政罚款数额作为干警工作绩效考核指标,致使执法人员越权罚款,重复罚款甚至乱罚款,局长现已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公主岭市公安局自2006年起,局内不具有行政执罚职能的科、队越权罚款。仅2006年,公主岭市公安局法制科、国保大队、特警大队、督察大队4个部门为完成罚款指标,超越职权和管辖范围,对赌博、嫖娼等社会治安违法行为进行罚款,罚款数额达44.7万元。

  由于罚款数额作为干警工作绩效考核的指标,公主岭市公安局的做法,导致少数执法人员越权执法执罚,重罚款甚至乱罚款,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经四平市纪委研究决定,追究该局党委书记、局长王智青失职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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